第一部分 师德规范 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 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休闲等活动,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 私利。 十、积极奉献社会。履行社会责任,贡献聪明才智, 树立正确义利观;不得假公济私,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 校名、校徽、专利、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。 38